無錫申請注冊分公司登記注冊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一) 股東為1個(含1個)以上50個(含50個)以下;
股東的資格證明
股東為企業的,出具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為事業單位的,出具加蓋本單位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股東為社會團體的,出具加蓋本單位公章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出具該人的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的復印件;股東為工會的,應提交區、縣級以上工會同意投資的批準文件。
提請注意,以下單位不具備投資資格或投資能力受到限
1、企業年度檢驗為B級的企業不得增設分支機構,不得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2、被鎖入無錫市信用信息系統的“警示信息系統”的市場主體(含自然人),在鎖入期間其投資資格受到限制。例如:被鎖入“警示信息系統”的自然人,在鎖入期間不能擔任其他公司的新股東;不能在已擔任股東的公司中追加或受讓股份。
特別提請注意:
請登錄無錫市工商局網站www.wxgsj.gov.cn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獲得有關信用信息。
3、黨政機關、司法行政部門以及黨政機關主辦的社會團體不得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
黨政機關所屬具有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黨政機關各部門所辦后勤性、保障性經濟實體和培訓中心不得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
4、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不得作為投資主體向其它行業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5、基金會不得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
6、外商投資企業成為內資公司股東應當經無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查取得投資資格證明。
7、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及聯營企業投資,也可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對外投資。
8、工會經區、縣級以上工會批準后可以投資設立公司。
9、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不得成為公司股東。
10、一個自然人股東或一個法人股東可投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30%。股東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可以分期繳付。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設定的前置許可項目的公司(具體項目參見無錫市工商行政管理印制的《無錫市企業登記前置許可項目目錄》),辦理設立登記時可采取分期繳付方式。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公司的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有關規定,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樣。公司的組織機構為股東會、董事會(執行董事)、監事會(監事)、經理;
(五)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選擇住所(經營場所)時應注意:
1、利用居民住宅樓中的房屋(含規劃為商業用途的房屋)開展經營活動的,請到房屋所在地的工商局咨詢該處房屋是否可以作為住所(經營場所)使用。
2、從事舊機動車經紀業務的,其住所(經營場所)應選擇在機動車交易市場內。
特別提請注意:
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分支機構負責人的任職資格問題。
被鎖入無錫市信用信息系統的“警示信息系統”的人員,在鎖入期間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分支機構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