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企業名稱的登記原則和公司登記的預審批事項
注冊公司企業名稱的登記原則和公司登記的預審批事項
一、公司注冊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工作內容的文字:
(一)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可能欺騙或者誤解公眾;
3、外國經濟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社會組織企業名稱;
4.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組織名稱、軍隊編號。無錫代理記賬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無錫工商注冊設立公司須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公司憑營業執照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無錫公司注冊其流程包括:企業核名、提交材料、領取執照、刻章,注冊公司的類型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企業等。
5、外文字符、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
6. 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規禁止這樣做。
(二)公司注冊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
三、公司注冊法人名稱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公司注冊名稱中不得含有另公司通過注冊名稱。公司可以注冊分支管理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公司需要注冊的名稱。
(五)公司登記營業執照上只能標明一家公司的登記名稱。
6. 公司注冊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
1、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業公司注冊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圖2。與已注冊更改名稱少于一年的其他公司的原名稱相同;
3.與被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不滿3年的公司的注冊名稱相同;
4、其他違反相關法律、行政管理法規的;
七、公司登記名稱需要翻譯成外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按照文本翻譯的原則自行翻譯使用,不得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